香港新浪網MySinaBlog 精選話題工具
« 上一篇 | 下一篇 »
Fox | 9th Jul 2009 | 藝術,生活 | (209 Reads)

駐場團體搬遷 藝穗會場館待善用

          Picture

***發動抗爭的樂天陶社社長鄭禕女士。

藝穗會最近進行內部裝修,當大家將目光集中在MattheFringe的搬遷時,在藝穗會的地庫,駐場二十多年的樂天陶社,亦遭藝穗會要求撤離該座二級歷史建築物,而且沒有交代重新遷入的安排。樂天陶社社長鄭禕質疑,此舉無疑是借機將樂天陶社踢出藝穗會,以便藝穗會擴展自己的餐飲生意,與當日政府將這座建築物租予藝穗會的原意,有所違背。

鄭禕質疑,藝穗會老早便開始計劃將駐場藝術團體逐一趕走,例如1986年他們不續約予「天台畫室」的藝術家黃仁葵、麥顯揚、楊東龍等。至今,樂天陶社已是唯一一間駐藝穗會的藝術組織。

 樂天陶社1985年在香港藝穗會成立,為陶藝家和愛好陶藝的人士提供欣賞陶藝及製作陶藝的空間。2002年,他們將組織活動的經驗帶往上海,及後並得到景德鎮當局邀請,在景德鎮設陶藝工場推廣陶藝活動。他們現在於上海、景德鎮、北京均設立分社,在中國及國際陶藝界甚為活躍。

得不到應有尊重 

例如在景德鎮的樂天陶社,不只舉行陶藝班,還曾經籌辦創意市集,讓他們的學生擺賣自己的設計。他們將當地的老式廠房改建成陶社基地,從世界各國邀請陶藝大師來此駐場,現在每年駐場藝術家達到二百餘人。在香港和上海,樂天每月為超過二百名學生提供陶藝課程,二十年間,已積累了一大批「樂天之友」。在被拒續約一事上,樂天在Facebook成立討論區抗議,亦有接近五百人參與以表支持。 

「自1995年開始,每逢續約時藝穗會都會詢問樂天陶社的遷出事宜。我們感到很奇怪,既然我們按時交租,亦沒有闖禍,藝穗會憑什麼要我們離開?他們說需要地方興建消防設施等等,藝穗會是一個推廣藝術的地方,為什麼不能使用餐廳其中一部分,而要犧牲樂天陶社?」鄭禕忿忿不平地說道,在藝穗會內部裝修期間,M at the Fringe 和樂天陶社一樣,需要遷出,但藝穗會曾邀請 MatTheFringe回巢,但遭拒絕;相反,樂天則沒有獲得挽留。「從前藝穗會租予藝術團體的空間,過去數年間逐漸變成食肆及酒吧。有這麼多的餐飲設施,政府不需要你加建防火設施就奇!」 

樂天陶社在中國得到的待遇與在香港得到的差天共地,令鄭禕覺得不是味兒。「連景德鎮也要邀請樂天陶社在當地開設分社,他們給予方便,也給予偌大的地方讓我們開設基地。反觀香港,我們卻得到如此遭遇。我們努力在本地推廣陶藝,卻連一點生存空間也沒有,藝穗會要我們走,政府卻沒有主動理會,我會考慮應否在香港繼續我的陶藝工作。」鄭禕稱,明年將會樂天陶社成立二十五周年,他們已經開始籌辦多項展覽、慈善和外展活動,他們的工作不能停頓。她覺得,如果得不到社會重視,樂天陶社寧願花精力在內地推廣陶藝,放棄香港這一個大本營。

            Picture

***藝穗會總監謝俊興先生。

藝穗會:要大裝修

 在先前提及過的Facebook抗議討論區內,藝穗會發表了一封英文回應信,反駁鄭禕的指控。信裏面提及不與樂天陶社續約是因為需要加裝消防設備、走火通道、公共廁所等,沒有提及要在原址興建黑盒劇場。在信件的末端,藝穗會呼籲樂天陶社不要抗爭,「做一些正面的事」,找地方建新址。似乎,對於樂天陶社續約一事,藝穗會已經關上大門。

藝穗會總監謝俊興提出,藝穗會的宗旨是要協助正在冒起的藝術家或藝術組織,給予他們機會展現自己的作品。可是,樂天陶社已是一個發展成熟的藝術組織,他認為,樂天陶社應該走入社區,繼續推廣陶藝。「我曾經和石硤尾創意藝術中心打過招呼,他們有偌大的空間適合樂天陶社。深水埗是全港最窮的社區,如果樂天陶社可以搬往石硤尾,便可以接觸深水埗社群,更可將陶藝推廣予與藝術絕緣的社區。」

謝俊興指出,要收回樂天陶舍現址純粹為了加添基本設施。「這是藝穗會搬入二十多年來第一次有機會作大型裝修。當日藝穗會搬入現址,沒有想過會待這麼久,很多裝修也是臨時性的。而且這二十多年來屋宇安全標準不斷更改,例如藝穗會很多房間沒有灑水裝置,建築物裏亦只有一條樓梯往來地面,我們沒有足夠的廁所,亦沒有提供傷殘人士使用的設施。最緊要的是,藝穗會裏面沒有合標準的走火通道。若不改裝,藝穗會將不獲續牌。我預計,要擴建這些設施,大概會需要一千三百方呎的地方。

樂天陶社現址有一千多方呎,大概都會作為擴建這些設施之用。」雖然謝俊興這樣解釋,但仍不足以消除眾人心中疑慮,因為藝穗會早有「前科」。當年藝穗會亦曾經以類似原因趕走天台畫室。陳清華當時在天台畫室學畫。她說:「當時藝穗會說他們的寫字樓不敷應用,需要我們的畫室作辦公的地方。我們合作地遷出,藝穗會卻背棄原意,將原址變成一所餐廳。藝穗會有自己的發展方向,這無可厚非,但既然政府提供建築物予藝穗會,那麼,藝穗會應以扶助藝術工作者為原則,不應以商業理由,將藝術空間抽掉,變成用來賺錢的地方。」

本報收到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回覆,根據租約規定,藝穗會只可把物業用作藝術創作及文化交流場所,免費供藝術工作者展覽及表演。在用作藝術創作之餘,物業可擁有非牟利性質的輔助設施。至於何謂藝術創作文化交流,租約沒有詳列。

藝穗會現址既有 M at the Fringe 一類的餐廳之外,亦有如 Fringe Gallery 一類藝術與餐飲合一的場地。鄭禕指摘:「這是以藝術為名,賺錢為實。」謝俊興解釋,藝穗會需要餐飲設施以留住觀眾。觀眾大都在放工之後就趕到藝穗會觀賞節目,在他們觀賞節目後,有一個地方給他們歇一歇,一慰五臟廟,不足為過。何況,藝穗會一直都免費將場地租予藝術團體展覽,餐飲的收入全數撥入藝穗會的營運資金,仍然不足以收支平衡。藝穗會有3.5%的收入(主要是行政費用)仍然依靠藝術發展局的資助。 

鄭禕稱,從藝穗會不續約予樂天陶社一事,可以見微知著發現藝穗會推廣藝術的方向出現問題。

坊間亦有聲音表示,藝穗會處於香港的黃金地段,理應為香港的本土藝術作出更多貢獻。鄭禕則認為,藝穗會純為場地提供者,對推廣藝術的工作不勝任。「你看他們做了幾多推廣文化的工作?藝穗會舉行的乙城節,有一半亦是由上海的藝穗雙周這個機構策劃。」

謝俊興解釋,藝穗會最大的特色是沒有設立評審制度,只要搞藝術活動的,藝穗會都會將場地借出。這種OpenAccess的制度,大概使人誤會,藝穗會沒有推廣藝術的大方向。

「藝穗會主要輔助冒起的藝術家和藝術組織,我們甚少古典藝術,所以會將機會給予地下樂隊等。如果要數我們的關注點,也許是本土歷史。例如先前我們搞了一個名為『審判胡志明』的表演,這個故事就是我們發掘出來的。我們亦帶領本地藝術家往外國交流,例如我們的默劇實驗室在 8 月會到台北。」

謝俊興指出,很多指摘藝穗會的人都不常參與藝穗會的活動,如果留意藝穗會的,就會知道藝穗會的展覽場地年中無休。他甚至指出:「我們會將自己的活動出版成宣傳小冊子,但往往就是拿不到樂天陶社的活動資料。」

黃金地段 為人重視

九十年代在藝穗會搞過多場展覽,現在駐場牛棚的裝置藝術家甘志強指出,他現在位於牛棚的工作室即將被政府收回,現正四出找尋工業大廈搬遷。他肯定藝穗會的工作,藝穗會為新晉藝術家提供很多機會。他建議,在許可的情況下樂天陶社宜自置工作室,令到發展更為自由。「租用政府的場地有很多限制,而且『今日唔知聽日事』,只因為政府不作理會,我才可以在牛棚駐紮九年。政府有權收回物業作其他用途,既然這麼朝不保夕,不如找處地方作安穩發展。」謝俊興亦指出,現在政府有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是樂天陶社申請一工作室的良機。

不過,正如鄭禕所言,樂天陶社的遷出不只是地方的問題,這亦帶有一深層意義,是藝穗會這個地方,應該如何運用。

觀乎政府的租約,大概在這件事上,藝穗會的做法沒有違規。問題是,藝穗會身處的是一個黃金地段,特別惹人垂涎,人們的期望亦會特別高。

正如陳清華所言:「所謂Fringe,根據英國愛丁堡的解釋,應該是指一些邊緣、非主流的藝術,但餐飲設施明顯與場地原意相違背。倒不如將FringeClub易名。」

黃金地段的藝術場地特別稀有,若將場地用作餐飲,旨在避開政府資助,夾硬維持收支平衡,未免有點可惜,美食佳餚熱點俯拾皆是,用不着犧牲這些藝術空間。

另外,究竟在黃金地段的藝術空間應否給予藝術團體駐紮,還是全部用作出租,為不同的藝術團體服務?

駐場藝術團體和租場團體是不同的,駐場團體還會和社區有一種特別的聯繫。筆者感到,藝穗會駐紮已二十多年,它改變的空間已經不多,甚難作出翻天覆地的改變。這一連串的問題,還是留給在旁的中央警署,繼續思量吧。

 記者:李志榮攝影:黃俊耀

***文章及相片取材於七月八日信報副刊《城市生活》。


[1] 窮爸爸

這令我想起一個故事:

一個窮爸爸在路邊見到一個流浪小孩,從談話中覺得這小孩值得栽培,於是便帶他回家,供書教學。多年來,窮爸爸一直想放棄小孩,因爲生活負擔實在太大了, 畢竟他每個月的收入只有4%來自饋贈,其他的96%是辛辛苦苦賺回來的。不過窮爸爸還是咬緊牙關挨下去。

十多年後,小孩終於長大成人,找到一份好工作,收入也不錯了。窮爸爸覺得也是時候小孩要到外面去自行生活,以便爸爸可以改善生活,或看有沒有其他的小孩需要救濟幫忙。

誰不知,小孩翻轉豬肚就是屎,認爲窮爸爸是處心積慮要趕走他。既然小孩每月也有給家用給爸爸,爲何他不能繼續住下去?

無奈之下,窮爸爸唯有幫小孩在另外一個地區找個地方去搬遷,雖然沒有以前住的好,但也是不錯的。

小孩賴死不走,還找來三姑六婆來説項,力陳窮爸爸的不是,還要揭起爸爸的蒼疤。他自己忘記了,爸爸以前是怎待他,現在自己有賺錢能力了,還是要享受已經過期的優待。

世風日下,除了嘆氣,窮爸爸還能做甚麽?


[引用] | 作者 David仔 | 9th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2]

事件就如這故事,現時是輿論裁判,陶社已發動製造輿論,除每日在SCMP一封讀者來信,更利用網絡戰,不要忘記,新疆的千人傷亡就是網絡功能。

Fox
[引用] | 作者 Fox | 10th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3]

我想若以這個故事比喻藝穗會跟陶社的關係,是不是應該先搞清楚藝穗會有沒有如窮爸爸一樣供書教學,多年來陶社都是獨立運作,發展至今,藝穗會幫助過他們什麼?

若你說,給他們現時會址已經是最好的幫助的話,那麼請先釐清藝穗會是憑什麼有權力去分配這建築物的使用權?


[引用] | 作者 Sei | 16th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二十五年的共處,當然已不是供書教學的關係吧?應該是出外獨立搵食的年青人吧。

陶社既說是藝穗會的駐會藝團,那陶社自然得到藝穗會一定情度上的協助。若然陶社不認同藝穗會對陶社的協助為幫助,而陶社又認為自己是獨立運作,那就把藝穗會與陶社是業主與租客的關係吧,業主是否有權與租客在合約期滿時不續約。

請弄清楚,藝穗會是這建築物的全權使用代表。

[引用版主回覆] | 作者 Fox | 19th Jul 2009

[4]

撇除了陶社的去或留(據我所知,其實他們也不是想要"賴死"在藝穗會的地庫)

我倒想問問,是不是藝穗會作為這建築物的全權使用代表就可以做什麼都可以?這個所謂的"全權"是由誰去賦予?政府嗎?當初政府讓他們可以有一元租金的優惠,條件時要他們推廣香港的藝術,不是說他們沒有做,只是他們在餐飲業/推廣藝術的取態上有太明顯的落差了。而且政府似乎也沒有做過什麼去監察他們是否有守承諾;也沒有相應的標準去衡量他們是否還應享有一元租金。

我想這次的事件,不是單看陶社的去或留,也帶出了香港政府對這些一元租金的藝團的監測不足等等問題。


[引用] | 作者 Sei | 19th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既然藝穗會是全權使用者,也就是有權管理,接收或拒絕一切與會章會規不合的團體或藝人。我不是藝穗會員工,我無權代答,這衹是我想當然的理由。

再者,藝穗會有董事局監察,也有社團法監管,至於政府的一元租金問題,應該問政府。

藝穗會每年為生存必需花很大精力去尋找經費,才可以幫助新進和貧窮的藝人一展才華,推動香港次流(相對於主流)文化藝術,這困難有目共睹(特別是金融海嘯後)。每年政府有多少支助?社團或商業機構有多少贊助?沒有了餐飲業收入,藝穗會能存在到今天嗎?陶社駐藝穗會約二十五年,她們是藝穗會的受益者,她們應該很清楚藝穗會這二十五年運作,特別是籌措經費。

陶社成就早就應該獨立於外,而從訪問文章顯示,「藝穗會在1995年已與陶社相討遷出事宜」,十四年陶社還末被‘踢走’,為什麼?不要問藝穗會給什麼,有太多受益藝人會給你答案。但為何不問陶社給藝穗會什麼?陶社去留是這次衝突的引發點,怎能用「他們不想要‘賴死’ 」避去尋找原因?

[引用版主回覆] | 作者 Fox | 20th Jul 2009

[5] 骨氣

若果陶社認爲他們多年來沒受到藝穗會的任何好處及已經獨立運作,這代表了他們留低既沒有好處,離開亦沒有損失。做人也要做得有骨氣一點。


[引用] | 作者 David仔 | 21st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6] 利益衝突

“不過,正如鄭禕所言,樂天陶社的遷出不只是地方的問題,這亦帶有一深層意義,是藝穗會這個地方,應該如何運用。”

藝穗會應該如何運用固然是重要課題。但,鄭女士請不要這麽把自己的出發點展示得這麽高尚及漂亮!如果這“深一層意義”是這麽值得研究,那請你先搬離藝穗會,然後才投入辯論。現在你的參與難免令人覺得你跟課題有極度德量力利益衝突。

“陶社應否搬離”及“藝穗會應該如何運用空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課題。請不要製造煙幕,混淆視聽,轉移視線,聲東擊西。


[引用] | 作者 David仔 | 22nd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7]

陶社對藝穗會發動如此猛力攻擊,利益何在?難道陶社欲接收那座文物建築的管理權,以發展他們的理想,若真的如此,香港的陶藝有福了。藝穗默劇實驗室也可在運作二十三年後入土為安了。

Fox
[引用] | 作者 Fox | 22nd Jul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8] 製造煙幕,混淆視聽,轉移視線,聲東擊西

製造煙幕,混淆視聽,轉移視線,聲東擊西

Dear Mr Fok,
Aren't you doing exactly the above when you dig into Ms Cheng's family business and spend paragraphs talking about how rich her family is? This is irrelevant to the present discussion.

The Hong Kong Pottery Workshop is not making big money, and in fact only managed to be self-sustained, as they have explained in detail in their Facebook Group.

Please check the facts and figures before you make an allegation.


[引用] | 作者 fay | 6th Aug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


已用專文回應,請擊入《回應網友對有關陶社批評》一文。

[引用版主回覆] | 作者 Fox | 6th Aug 2009

[9] Re: fay
fay :

製造煙幕,混淆視聽,轉移視線,聲東擊西
Dear Mr Fok,
Aren't you doing exactly the above when you dig into Ms Cheng's family business and spend paragraphs talking about how rich her fa...


分別就是,在“製造煙幕,混淆視聽,轉移視線,聲東擊西”當中,陶社為自己製造“混水摸魚,魚目混珠”的機會來獲取各種邊際利益。而老霍盡其量都只會在博上多幾下點擊而已。難道老霍靠誣衊鄭女士的快感來代替自凟?

做得出就不要怕認,不要像半紅不黑的電影女星,又想露,又怕露太多便宜了人。陳振聰完全是偶像,混水摸魚既高手中的高手,一千億既利益,認屎認屁都要啦!

如果陶社大方承認扮演受害者及誣衊藝穗會的最終目的是要佔用中央警署,反而賺到我的專重。僞君子及真小人,你選哪一個? 


[引用] | 作者 毒蠍子 | 7th Aug 2009 | [舉報垃圾留言]